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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安县检察院指控:2011年8月至2014年12月期间,被告人费勇富利用担任普安县汽车站董事长的职务便利,多次将县汽车站公款合计210万元挪给客运班车经营者王某某用于营利活动。检察机关提请以挪用公款罪追究费勇富的刑事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