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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气象台7月8日9时发布“暴雨预警Ⅲ级”,继续发布“台风预警Ⅳ级”。根据《福建省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》《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急响应工作规程》有关规定, 省防指决定7月8日9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并维持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。请各地各部门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及强降雨影响,及时启动或调整响应,周密部署防范措施,务必坚决果断组织转移避险,扎实做好应对工作。